重庆市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作为全区唯一的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既是国家二级精神专科医院,也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公共卫生六位一体的国家二级综合医院。医院是全国精神残疾康复示范中心,大足区精神残疾鉴定指定单位,重性精神病患者托养治疗中心,大足区精神残疾鉴定指定单位,重庆市首批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定点医院,重庆市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专科联盟建设示范单位,两江精神专科联盟成员单位。医院占地面积70亩,现有业务用房26185平方米。编制床位299,实际开放床位1000张,年门诊量10万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10000余人次。
医院现有编制181人,在岗职工230多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高级职称10余人。设有普通精神精神科、女性精神科、老年精神科、重性精神科和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康复科等业务科室。配备有全自动生化分析仪、64排CT、麻醉机、呼吸机、胃镜、彩超、无抽搐电休克仪等医疗设备,能够开展精神分裂症、应激性精神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及抑郁症、焦虑症、失眠症的诊治,对各类心理冲突、人际关系问题、创伤后应激障碍、家庭问题、婚姻问题、学习问题、睡眠障碍提供心理咨询与治疗服务,以及内外妇儿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