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卫生人才网欢迎您! 会员办理:023-63631020 67769445
    手机版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 因公出访手续办理 - 详情

出国、赴港澳手续申办流程

来源:四川省医药卫生国际交流促进会    日期:2009-07-13    点击次数:
 
大双跨团组(跨省团组)
1.中央组团单位向省外办征求意见,办理征求意见复函(如派员单位不负担出国费用,免此手续);
2.将省外办的征求意见复函交组团单位,凭组团单位下发的任务通知书原件和任务批件复印件、政审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任务确认件;
3.凭任务确认件原件和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复印件、政审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填好的护照卡片办理护照; 
4.将任务确认件、政审原件、护照等有关材料交组团单位办理签证。
 
 

小双跨团组( 跨市、地、州团组 )

 

一般性公务出国

 

赴港澳团组
 
办理确认件
办理任务批件
办理护照(通行证)
办理签证 
  
【注意事项】
1、《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办理,卫生厅国和处审核后再交我中心办理各项手续。
2、首次出国/赴港澳人员填写《因公出国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简称“政审表”)一式三份,在政审表有效期内或正处级以上人员直接填写《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简称“备案表)一式三份。政审手续由各单位党委负责办理,卫生厅国和处审核后再交我中心办理各项手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