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变更培训基地与培训专业申请表》等模板下发给各基地,请各基地即日起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均以此模板进行审批报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下发的模板如下:
(一)《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变更培训基地与培训专业申请表》(附件1);
(二)《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暂停培训或休学申请表》(附件2);
(三)《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退出培训申请表》(附件3);
(四)《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身份变更申请表》(附件4);
二、使用要求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基地涉及学员变更、休假、暂停培训或休学、退出培训等事宜需按照模板填写相关表格。表格均为一式四份,审批完毕后按要求留存,并由住培基地报送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事务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一)提出需变更住培基地或专业的,需填写《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变更培训基地与培训专业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完成各级审批盖章。涉及培训专业变更的,需由住培基地组织专家,根据该学员实际情况,提出变更后的轮转计划相关意见,盖章确认后,按表格要求完成各级审批盖章。
(二)提出需暂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休学的,学员本人需填写《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暂停培训或休学申请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按表格要求完成各级审批盖章;
(三)提出需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本人需填写《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退出培训申请表》,提供医院盖章的单独的退费证明,并按表格要求完成各级审批盖章;
(四)提出需变更身份申请的,学员本人需填写《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身份变更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完成各级审批盖章。
(五)休假时间少于6个月的由基地审批即可,休假时间大于6个月的视为暂停住培,学员本人需填写《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暂停培训或休学申请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按表格要求完成各级审批盖章;
三、注意事项
(一)2016年10月19日印发的相关申请表模板(渝卫住培办发〔2016〕19号文)从即日起废止,不再使用。
(二)所有学员在提出各类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诊断证明。
(三)协同基地学员的申请表上均应有主基地的盖章。
(四)所有申请,基地均应以市卫生计生委盖章审批时间为生效时间,在此之前仍需将学员视为本基地的学员。如未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并报备的,将视作擅自退出或变更,学员需承担协议(合同)上规定的违约责任。
(五)审批程序结束后,请及时报送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事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寄送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附1号百业兴大厦1017室,联系人:彭清诺,联系电话:023-81213966。
附件:
1.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变更培训基地与培训专业申请表
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事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