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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开始启动

来源:重庆市卫生局    日期:2012-05-14    点击次数:
 

 

根据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安排,我市201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开始启动。本次拟公开招考2067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涵盖50家医疗单位199个培训基地。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医学专业毕业生在完成医学基础教育之后,在经过省(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培训基地,以住院医师的身份,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性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临床医师培养所特有和必经的毕业后教育阶段,目标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系统的医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扎实的临床技能、能独立诊治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能力的合格医师。

此次招考主要针对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2012年—2015年期间全科医学科可招收三年制专科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学专科毕业生。考生报名时间为515日至530日,详情可登录重庆市卫生科技教育网(www.cqwsw.net)和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www.cqwsrc.com)查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为全科方向和专科方向进行。内容包括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诊疗能力。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3年即5+3模式(全科医学方向专科毕业生为2年即3+2模式)。具有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学历人员参加培训,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根据其接受的临床培训经历和临床能力,经基地考核报市卫生局审定后可缩短培训周期直接进入相应的培训阶段。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由市卫生局颁发国家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参加规范化培训人员,培训期间享受基地住院医师待遇,市政府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补助。培训结束后,推荐学员自主择业,培训院所将遴选招聘部分优秀住院医师留院工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住院医师,可提前1年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优先聘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申请个体行医时,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优先。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医务人员可以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2015年以后聘用到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时,在同等条件下取得市卫生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优先聘用

 “十二五”期间,我市重点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全科医师,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培养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十三五”期间,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有进入医疗岗位的医学毕业生均应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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