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含护士)第二批办理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其他报名点报名的考生请具体咨询当地报名点)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5—7日9:00—12:00 ,14:00—17:00。
地点:江北区建新东路三号附一号百业兴大厦21楼2113室(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三)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建议提供不干胶照片),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要求四张彩照同一底版,其中:1寸彩照张贴登记表上,2寸彩照背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日,用于办理证书)。
咨询电话:63651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