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已将2017年度《医师资格证书》及《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下发至我中心,现就领取证书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2017年在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领取时间
2018年3月29—4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
三、领取地点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江北区观音桥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1楼2113室)。
四、领证要求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医师资格证书。如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咨询电话:6365 1386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