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含护士)第二批办理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确认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其他报名点报名确认的考生请具体咨询当地报名点)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6月4-6日9:00--12:00 ,14:00--17:00。
地点:江北区建新东路三号附一号百业兴大厦21楼2113室(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
(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平面上);
(三)本人1寸照片3张(同底彩色免冠登记照),贴在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