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流动人才集体户口挂靠须知
一、仅针对我中心人事代理人员提供此服务,档案需在我中心。
二、所需材料目录详情:
代办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
1.条件: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户口在学校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2.所需材料目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重庆市社会流动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 |
一份,双面打印,贴一寸照片,具体要求见“表格下载” |
2 |
《代办人才引进协议》 |
落户协议书由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完材料后,再提供填写 |
3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四项中任意一项 |
需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复印件不需要公安机关盖章 |
4 |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
报到地址应为重庆市内,应届生申报时限为毕业当年,跨年则按人才引进户口办理 |
5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竖向复印一份 |
6 |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最高学历即可) |
竖向复印一份(毕业证遗失的需提交学信学历网验证报告) |
7 |
渝北区公安分局户口办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
盖手印,一份,具体要求见“表格下载” |
代办人才引进(社会人才)
1.条件:工作单位在重庆(主城区)内,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初级专业
技术职称, 以及已取得市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的护理人员。
2.所需材料目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重庆市社会流动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 |
一份,双面打印,贴一寸照片,工作单位意见处签“同意落户”,并盖单位公章,具体要求见“表格下载” |
2 |
《代办人才引进协议》 |
落户协议书由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完材料后,再提供填写 |
3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四项中任意一项 |
需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复印件不需要公安机关盖章 |
4 |
重庆市主城区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试用期通过且合同未过期(至少3个月有效期) |
5 |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最高学历即可) |
竖向复印一份(毕业证遗失的需提交学信学历网验证报告) |
6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竖向复印一份 |
7 |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护理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未达到专科以上提供此项 |
8 |
渝北区公安分局户口办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
盖手印,一份,具体要求见“表格下载” |
三、所需材料均可在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代理—表格下载”处自行下载。
注意:所有复印件均需竖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