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爷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小李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他们参保后该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参保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在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门(急)诊抢救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照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支。从2019年度全盟总体情况看,住院保障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6.09%左右和75%左右,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35万元和26万元。门诊保障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开展了门诊慢性病保障,政策范围内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按照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开展了普通疾病门诊统筹,建立了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二、交了医保是不是就可以报销所有药了?
刘大爷听说一种药可以治疗其胃病,要求医生给开。但医生说这药是自费药,医保不能报销。刘大爷说我一直在缴纳医保,医保不是覆盖所有药品吗,怎么会有自费药品呢?到底医保能够报销什么?
由于医保基金有限,不可能覆盖所有的医疗需求。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医疗保障部门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参保人员使用超出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以及超出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发生的费用,医保不予报销。刘大爷开的是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外的药品,所以无法报销。
目前常见病、多发病的主要治疗用药都已纳入目录。我们鼓励患者和医疗机构根据病情需要,优先选择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
三、异地生病就医,可否回参保地区报销?
小张临时到上海出差,并未办理到上海的异地就医备案。在出差途中,他突发急性腹痛,就近在某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经治疗确诊为急性胃肠炎。小张属于参保职工,本次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就医地直接报销吗?
可以。小张住院后可以凭医院开具的急诊证明材料向参保地医保局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再致电参保地社保局开通异地就医功能,开通后便可在出院时直接刷卡报销。
按照国家政策,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需要注意的是,此类异地急诊就医,除当次的医疗收费票据外,就医者一定记得及时向就诊地医疗机构索取急诊证明、药品处方和费用明细等报销所需的材料。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为异地参保人员提供详实的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异地参保人员提供如药品处方等正当医疗文书材料,影响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如果就医机构拒不提供,就医者可向当地医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四、社保卡丢了,医疗费还能报销吗?
小李因为社保卡丢失,现在又急于看病,这次的医疗费用该如何进行报销?
参保人员在门、急诊就医时应刷卡结算。在新参保未发卡、急诊未持卡、社会保障卡丢失、异地突发急诊、社保卡挂失、异地就医未能直接结算等情况时,参保患者可先行垫付,回参保地补办社保卡后,持相关材料进行手工报销。
(来源:锡林郭勒医保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