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我中心定于2023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周六、周日不办公)办理2023年度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现将预约办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仅限在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点报名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提前扫描以下二维码,选择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查询确认。
特别提示:在其他报名点报名的考生请咨询当地报名点,咨询电话请自行查询网上相关报名通知。
二、办理预约流程
关注“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方“医护考试”—点击“领证预约”—选择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点击“立即预约”—收到预约成功信息后方可到我报名点提交办证材料。
特别提示:如预约信息显示查询不到本人,则202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不应在我报名点领取,需自行向自己当时的报名点咨询领证事宜。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具体时间以微信公众号预约时间为准;
办理地点:江北区观音桥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1楼2113室。
四、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表格不得有任何涂改,请务必认真参考附件2样表及填表说明填写)
(二)合格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只能A4纸正反面复印,不能照相后缩放打印);
(三)本人1寸照片3张(同底彩色免冠登记照),贴在合格人员登记表右上角。
重要注意事项:
1.办理证书可以委托他人,如委托他人前来办理,除上述(一)——(三)资料外,还需额外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一份(须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双方手写签字);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和《关于清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旧版证书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28号)文,“在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新版证书,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对考试结束时间已超过5年且无人认领的旧版证书,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可自行销毁”的要求,将对已超过保管年限的证书进行清理销毁。
附件: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请务必仔细查看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