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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前提取将为农民工和城镇困难职工提供有效帮助
来源:不详 日期:2007-12-21 点击次数:
本报讯(记者 柴伟 实习生 邱海力)原本只能用到住房以及住房有关方面提取的公积金,现在扩大了三种范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透露,按照最近出台的政策,农民工、生活困难职工和得重大疾病职工可提取公积金。
农民工可自由提公积金
“为服务统筹城乡,解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的公积金提取问题,这次政策的制定特别规定了对农民工的特别政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可以自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条件需要农村户口证明及复印件,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困难职工可提取公积金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或者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申请提取。但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时需出示《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职工子女或父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子女或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或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此外还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六种重大疾病也可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规定,因为六种重大疾病的治疗引起家庭困难的职工,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按照新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或者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六类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经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办公室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病者之间的关系证明及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可提取。对于重大疾病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总额。
特别提醒
非在职职工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出台的新政策,如何办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规定:属于在职职工范畴的,可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予以核实,并由单位经办人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属于非在职职工范畴的(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由本人或带领人持本人及带领人身份证及相应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