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
重庆考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61号)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委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评时间
考评日期 |
考评时间 |
2020年10月17日 |
9:30-11:30 |
14:00-16:00 |
二、报名要求
1、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明》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
2、报考医师类专业者须持有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
3、报考技师类专业者要求医学或相关方向专业。
三、考评专业
202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专业及代码
专业代码 |
考评专业 |
11 |
CT医师 |
12 |
CT技师 |
21 |
MRI医师 |
22 |
MRI技师 |
24 |
乳腺技师 |
31 |
PRK/LASIK医师 |
32 |
PRK/LASIK技师 |
41 |
LA医师 |
42 |
{(LA)、(X刀、γ刀)}技师 |
43 |
{(LA)、(X刀、γ刀)}物理师 |
51 |
CDFI医师 |
52 |
CDFI技师 |
61 |
X刀、γ刀医师 |
72 |
DSA技师 |
81 |
核医学医师 |
82 |
核医学技师 |
83 |
核医学物理师 |
84 |
核医学化学师 |
四、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考生请于8月11-2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均由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以单位所属地卫生健康委通知的时间为准。
2、确认地点:单位所属地卫生健康委或其指定机构。
未按期递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评。
3、材料要求:
(注:考生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须使用A4纸)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报考专业医用设备使用工作两年以上工作证明(需盖工作单位鲜章)1份;
(5)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师类专业者提供)1份。
五、报名费用
本次考评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六、其他
(一)咨询电话:63651231
(二)准考证打印: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三)工作证明模板
工 作 证 明
兹有 ,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职工,所学专业为 ,该职工在 岗位上工作已满 年(截止2020年12月31日),现报考2020年医用设备考试 专业,条件符合。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2020年 月 日
工作证明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