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五五部署”,切实推动人才强区战略和引才“金凤计划”,着力培养和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提升我区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加速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组织开展九龙坡区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企、事业单位引才同步推进,政府搭台服务企业自主选才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9名,其中,机关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0名,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另外,招聘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4。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年龄、学历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4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
2.毕业院校等条件
①在2017年9月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共137所)2019年至2021年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1-4);其中,附件2序号1-3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2019年至2021年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
②在世界排名1000名(2020年QS发布)以内的国(境)外大学(详见附件6)2019年至2021年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19年—2020年毕业的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 放宽条件
部分紧缺或专业性强的事业单位岗位放宽至相关专业型院校2019年至2021年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专业包括:儿科、妇产、精神医学、放射、超声、口腔、五官(耳鼻咽喉)、眼科、全科医学、医技(医学检验)、护理、音乐、体育、美术、舞蹈。企业招聘岗位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放宽条件。
4.其他条件
①报考教育事业单位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证书须二级甲等以上。已通过各级语委测试机构资格考试但暂未发证的,须由语委测试机构出具书面证明,并于报到之日提供认证原件复核。
②报考教育事业单位除“档案管理”“校医”“文秘”和“综合管理”岗位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以外,其余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须满足:2020、2021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情形另见《简章》第三条第(六)款规定,其他毕业生须在报考之日出具相应层次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内取得相应层次类别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③报考卫生事业单位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岗位,2020、2021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情形另见《简章》第三条第(六)款规定,其他毕业生须在报考之日出具相应层次类别的护士执业资格。未在规定期内取得相应层次类别护士执业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相关证件要求
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中对“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资料:如在“岗位”栏(详见附件1-3)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区级以上专业认定机构出具相应专业资格(等级)证书或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岗位需求栏为“小学体育教师(田径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田径”方向,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为准)为“体育”的,应由毕业院校或相关专业机构出具体现田径专业学习方向证明、毕业成绩单或相应专业资格(等级)证书;如在“专业”栏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专业类人才,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四)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境外高校2020届毕业生,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外高校2021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2020、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其被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为避免现场提交的资料出现审查不合格的情形,报考人员先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携规定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无法先网上报名的,可携规定材料到现场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登录“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招聘考生服务平台”(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cqjiulongpors/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高清电子登记照片)、相关证件和材料电子版。考试实行网络诚信报考。后续资格审查环节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提交报考申请时间:北京考点9月29日9:00—10月10日17:00;重庆考点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补充通知为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报考北京考点人员须于10月14日—15日,9:00—12:00 14:00—17:00由本人携带简章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7)各1套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其中,报考教育事业单位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岗位的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14日9:00—12:00、14:00—17:00,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备注:北京考点网上报名并审核合格人员须于10月13日24:00前在报名系统打印《重庆市九龙坡区2020年人才引进报名表》(该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现场报名人员到现场填写报名表(该表在现场提供)。
报考北京考点人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九号会议厅(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综合面试时间暂定10月18日7:00—18:00(以面试通知书时间为准)。此外,需初试(笔试)的,暂定10月17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重庆考点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补充通知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岗位须先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以及专业能力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参考期间,考生手机应随时保持畅通,因手机号码填写错误、欠费、无人接听等情形的,导致影响下一环节的,后果自行负责。
网上报名期间,请于每日20:00前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招聘考生服务平台”(网址同上)右上角“报名情况公示”查看报名情况。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五、考点设置及考试考核
(一)考点设置
本次招聘活动考点分别设置北京地区和重庆地区两个考点,指标使用采取先北京考点后重庆考点的原则,北京地区考点未使用完的指标纳入重庆考点使用。两次招聘未使用完的指标,纳入其他公开招聘计划。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二)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程序
①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中,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指标5:1的比例进入综合面试环节。若同1个岗位最后1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指标5:1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对于招聘指标只有1个,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备注:因本次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需最终达到2:1方能开考,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情况,认真评估参考,下同。)。
②其余事业单位岗位,对于同一个岗位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8人的需进行初试(笔试);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未达到招聘岗位指标8:1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直接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对于招聘指标只有1个,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③企业岗位,不进行初试(笔试),直接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2.考试考核内容、分值及总成绩计算
①专业能力测试。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岗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考试考核总成绩30%。
②初试(笔试)。除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岗位外,其他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8人的,须进行笔试。笔试分值100分,笔试为主观题,题型为简答题或写作题或简答题加写作题。报考机关镇街事业单位岗位的重点考察价值观认识及综合写作等能力;报考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重点考察本领域相关知识掌握、价值观认知、热点分析等能力。笔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综合面试人选。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综合面试。
③综合面试。面试内容为学科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择优测试加结构化面试,面试过程中可以展示特长、获奖及业绩等情况。综合面试时间不低于15分钟。分值为100分。由考官组现场评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企业岗位。由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设置面试内容,确定拟聘人选。
④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其余岗位:
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⑤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1:1)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初试(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4),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组织面试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北京考点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北京组织体检,重庆考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进入考察环节后,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九龙坡区政府公众网站(http://cqjlp.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区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网上报名期间):023-61968919、023-61968953(区人力社保局),023-68780244(区教委),023-68782642(区卫生健康委)。
(三)考试技术咨询及现场报名期间电话:1580230612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 @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卫生事业单位岗位一览表.xls
重庆市九龙坡区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简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