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万州区卫健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人员,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从业条件: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4日以后出生)
4.副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4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证明(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其他应聘佐证材料,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资格证书
4.执业证书
5.规培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本着诚信报名原则,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于2023年6月5日12:00前简历和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447463212@qq.com,注明岗位名称+姓名或投递到医院人事科(沙龙路三段万全路8号双河口总院)现场报名。
2023年6月5日18:00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医院人事科完成资格审查。
五、考试考核
(一)面试(100分)
时间:2023年6月6日 08:30—12:00,07:30开始报到。
地点: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双河口孕妇学校/三会议室。
(二)技能考核(100分)
时间:2023年6月6日14:00-17:00
地点: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双河口总院
(三)试岗考察(100分)
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8日
地点: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25%+试岗考察成绩×25%
面试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按通知时间到院入职体检。未按要求参加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举报,经核实者,取消拟聘资格。
八、聘用及报到
(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
(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人事科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要求
(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二)考核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审核结果的,经核查属实,不予聘用。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二)考试咨询电话:人事科 58104140。
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电话:纪检室 5866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