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招”)工作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就资格复审及递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综合部2106室(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1楼)。
特别提醒: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二)资格复审递补
若出现资格审核不符合单位岗位要求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按规定递补下一顺序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相关安排如下:
1.资格复审递补时间:2023年10月11日-12日(星期三至星期四)。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综合部2106室(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1楼)。
二、资格复审材料及须知
考生必须按照以下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要求提供所有材料,若有缺失,则视为不符合资格复审要求,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即使已被录用,也将取消相应录用资格。
(一)会计岗考生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后下载打印,验证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以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
5.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严格依据公招公告附件8中模板,要求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均要签字并盖章(任意一项签字、盖章缺失,承诺书均视为无效))。
以上第5项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其余各项提供复印件1份(均需携带原件验审,现场提交复印件,不接受扫描打印件)。
(二)党务岗考生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后下载打印,验证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以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劳动合同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5.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需含有人社部门公章且注明相应的养老保险缴纳单位);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鲜章);
7.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严格依据公招公告附件8中模板,要求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均要签字并盖章(任意一项签字、盖章缺失,承诺书均视为无效))。
以上第5、6、7项要求提供原件,其余各项提供复印件1份(均需携带原件验审,现场提交复印件,不接受扫描打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若出现递补情况,递补人员视缺额情况按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具体时点视递补情况以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经考生签字确认,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单位官网“重庆卫生人才网”(http://www.cqwsrc.com/)信息公示专栏,并保持手机信号畅通,确保及时获取通知。
四、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23-63650115
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