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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竞价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日期:2024-08-16    点击次数:

根据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邀请具备报废资产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参加竞价。为规范本次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情况

本次报废处置的共有设备类、家具和用具类资产约142,以现场数量为准。

二、报价人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再生资源回收等;

(四)具备或包含重庆地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质或备案登记;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人资料准备

(一)基本情况:包括公司概况、缴税证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相关资质材料等;

(二)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价及要求

报价人在约定时间和场地,向我单位提供加盖报价人鲜章的报价函(报价精确到元),营业执照及资质等书面材料(报价材料封面自拟)。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应包括完成项目的一切费用,现场公布价格,报价最高的为中标人。

五、注意事项

(一)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到我单位综合部通过重庆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国统一标准系统缴费,并在五日内将指定废旧物资运出处理;

(二)中标人应向我单位出具或办理相应资产处置手续及清单;

(三)中标人拆除、搬运废旧物资必须文明施工,应按我单位要求和处置清单进行拆除,不得破坏房屋及其他设施,同时应将所有处置物品及附属垃圾全部清运出场,清扫现场并作相应回收处置;

(四)中标人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废旧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五)报价人需自行评估包括拆除、处理相关设备及清运其他附属垃圾的所有费用,中标后除了将物资清运离场,范围内的垃圾也必须全部清运干净,否则视为违约。

六、现场查勘

物资存放地点位于江北区建新东路百业兴大厦10楼。有意者可在2024819日至2024820日工作时间与我单位工作人员联系,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前往废旧物资存放地点进行现场查勘。无论是否查勘,均视为已完全清楚现场情况。查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现场查勘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18423063211

七、报价材料递交时间

(一)材料递交时间:202482114:50-15:00

(二)递交地点:江北区建新东路百业兴大厦21楼。

 

报价人基本情况、报废资产处置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  

20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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