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三军医大各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开展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加快卫生人才培养体系改革步伐,培养高素质实用型卫生人才,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重大举措。根据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安排,我市将开展2015年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考对象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护士规范化培训学员:
具有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愿意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
二、招考专业及名额
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结合各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报送的招生专业及名额实行招生,并轨研究生不在招生计划内。(详见附件1、2)
三、招考流程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基地面试→择优录取→调剂录取→公布结果→领取录取通知书→基地报到
四、报名时间
7月27日——8月7日18点前
五、报名网址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系统(http://ks.cqwsrc.com)。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
六、优先原则
(一)坚持紧缺专业优先原则
1.第一志愿报考全科的学员优先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儿科(儿外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的学员优先录取;
(二)坚持订单定向医学生优先原则
2010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全部纳入今年全科招生范围,在优先满足第一志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排名安排至国家基地。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县、各单位及各培训基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共同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魏婧靖 67706518 龙 婷 67706501
2.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综合处:
何 渝 67706809
3.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事务管理办公室:
彭清诺 63621100(住院医师规培)
唐文胜 67756176(护士规培)
附件:
4.重庆市2015年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