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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通部分慢特病门诊跨省直接结算

来源:本站    日期:2022-01-18    点击次数:

为解决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垫支、跑腿”等问题,在加快推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础上,2021年12月25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正式上线运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个病种纳入试点。

一、本次试点门诊慢特病包含哪些?

答: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个病种。

鉴于各地门诊慢特病政策不尽相同和门诊慢特病就医结算的复杂性,为有效解决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政策、经办管理和信息化等方面堵点、难点问题。按照国家局的统一部署,稳妥推进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工作,本次试点纳入了上述五个门诊慢特病病种。

二、哪些人员可以进行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在参保地已完成试点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

三、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1.备案登记

重庆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或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咨询电话可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外省市参保人员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具体备案流程需咨询参保地)。

2.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持本人的就医凭证,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规定直接结算。

四、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五、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城市有哪些?

答:国家医保局要求在2021年底前,全国各省(市、区)至少有一个统筹区实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目前,重庆市试点医疗机构有95家,均可为异地参保人员来渝就医提供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医疗机构名单可在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查询。

 

(来源: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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