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通知》对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进一步提高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拟调整提高居民医保在三级、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总体将达到70%左右。
二、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
三、明确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
四、延长集中参保期限
从2021年12月起,开展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受理工作,为防控疫情风险,集中参保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集中参保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五、夯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缴费资助,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大病保险继续实施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倾斜支付政策。
(来源: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