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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开展重庆市卫生健康人才工作站(英国)申报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24-09-24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助力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国内外优秀高层次卫生人才,拟增设重庆市卫生健康人才工作站(英国)(下称“工作站”,以深度合作的方式吸引更多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加盟,推动重庆市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作站的资质

1.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或非政府组织,拥有开展国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的专业人员、场所(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在英国)及设施设备;

2.有固定的网络宣传平台,具有较强宣传推介能力和影响力;

3.在国(境)外设有分支机构(办事机构)或在国(境)外拥有3年以上稳定合作关系的机构与组织,掌握一定的国内外人才或国内外科技成果的信息资源;

4.3年有引进国内外人才、国内外项目成果的成功案例,或承办大型人才交流与招聘活动、科技成果对接活动的业绩和经验;

5.3年内未发生各种责任事故,未出现经营异常情况,且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二)工作站的职责

1.信息宣传。根据中心需要,利用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向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发布重庆卫生健康人才发展环境、引才需求等信息。

2.项目合作。根据中心需要,配合开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国内外人才论坛、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人才测评、背景调查等项目合作。

3.行业交流。协助中心对接国内外资源,拓展人才、科研、学术交流和其他领域交流合作。

4.数据收集。协助中心定期搜集并提供国内外人才、海内外医学成果相关信息。

5.联络协调。积极配合中心做好国内外出访有关对接联络工作,协助和承办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及时反馈人才、项目对接后落地情况。

6.决策咨询。根据中心需要,收集整理当地卫生健康发展现状、人才政策等情况,并及时反馈。同时,借鉴国内外人才工作先进经验和成果,对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引才、育才、用才、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二、申报流程

(一)提交资料

申请工作站需提供《重庆市卫生健康人才工作站(英国)申请书》(附件1)、法人资格证书或注册文件复印件、拟设站机构情况介绍、引才成功案例(包含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引进、会议活动等)。

(二)审核材料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对提供申报资料的工作站进行调研审核,报送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备案。

(三)签订协议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与认定成功的工作站签订《重庆市卫生健康人才工作站(英国)合作协议》(附件2)。

三、经费激励

采取“工作经费+活动经费”的形式对工作站进行激励。

(一)工作经费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每年向工作站提供工作经费支持,其中,国(境)外工作站标准暂定为9万元。支持经费在签订合作协议并履约2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50%,剩余50%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的等次据实结算。

(二)活动经费

工作站具体承办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赴国内外引才活动或人才引进项目,根据签订的合作协议和工作站工作完成情况,由主办单位支付相关经费。

(三)监督考核

国(境)外工作站一年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由中心开展考核评估。如乙方提前完成相关工作的,可向甲方提前申请开展考核工作,甲方应及时完成考评,并根据评估结果支付剩余的工作经费。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估结果作为继续履行合作协议剩余50%工作经费的依据。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全额发放剩余的50%工作经费并给予工作站1万元的奖励补助“优秀”比例不高于20%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剩余的50%工作经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停止发放剩余的50%工作经费。工作站有任意一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当年判定为“不合格”连续2年评估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工作站资格。

四、其他事宜

请有意申请工作站的法人单位或非政府组织于202493018:00之前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送邮箱:247371380@qq.com。审核标准和最终审核结果以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正式通知为准。

本通知不具有任何合同和承诺性质,通过审核正式建立人才工作站的,双方权利义务以签订生效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联系人:陈海林,联系电话:023-6710286318617032692



附件:

1.重庆市卫生健康人才工作站(英国)申请书

2.重庆市卫生健康人才工作站(英国)合作协议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20249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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